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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计划至2020年将投1187亿治水

更新时间:2013-04-18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599

近来网友邀请环保局长下河、怀疑企业地下水深层排污等事件,使人们对水环境污染整治日益关注。记者昨日获悉,到2020年,广东省计划投资约1187亿元,实施七大类工程项目整治水环境,此外,今年我省将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。
  
  经省政府同意,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《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(2013~2020年)》。省环保厅厅长李清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介绍,今年广东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,全面推进新一轮水污染防治。今年是实施《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》的开局之年,要确保“一年新进展”的整治目标按期实现。
  
  2020年底优良水质断面要达80%以上
  
  今年,我省将启动东江流域、韩江流域、鹤地水库、高州水库、南水水库等河库健康评估试点工作,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,制定东江、北江等流域水质风险总体控制策略与行动计划。此外,继续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,出台汾江河、淡水河、石马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,深化广佛地区等重点跨界水体污染综合防控,提升淡水河、石马河污染整治成效。加快推进深圳河、前山河、茅洲河、独水河、大燕河、练江、枫江、小东江等影响重大的流域综合整治,珠三角地区各城镇要加大对污染较重内河涌的整治力度。
  
  省环保厅透露,虽然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,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,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,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。
  
  去年,广东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同比上升了4.3和2.6个百分点,但全省仍有8.1%的省控江河断面水质劣于V类,部分城市内河涌污染严重。
  
  “《计划》的出台,就是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,使全省地表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,水生态系统逐步修复。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  
  根据《计划》,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准年为2010年,分别对2013、2015、2020年提出了一年新进展,三年新突破,八年水更清的目标要求。
  
  一年新进展,广州珠江河段实现稳定达标,石马河、淡水河、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13年阶段控制目标等。
  
  三年新突破,至2015年底,我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,农村饮用水源水质显著改善;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,珠江三角洲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消除劣V类,淡水河、石马河、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基本达到类,广州珠江河段在举办“亲水节”期间水质达到类等。
  
  八年水更清。至2020年底,我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,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。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,90%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,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%以上,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%以上,全省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基本消除劣类,佛山—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,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类等。
  
  重污染流域治理推行“河长制”严格“一票否决”
  
  《计划》指出,我省将实施分区控制,严格环境准入,强化环境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来推进新一轮的水环境综合整治,并对珠江广州河段、佛山水道、西南涌、水口水道、花地涌、深圳河、淡水河、石马河、前山河、茅洲河、独水河、大燕河、练江、枫江、小东江等重污染流域治理实行“河长”责任制。按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,由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“河长”,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。
  
  我省还将制定“河长”考核奖惩办法,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、任务纳入“河长”政绩考核,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,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“河长”进行约谈;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批评;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,严格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两年内不得提拔。对一年考核的“河长”通报表扬,连续三年考核的予以奖励,并报组织部门作为提拔参考。
  
  为保证《计划》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,我省计划投资约1187亿元,实施联合治水、饮水安全、水源保护、设施提效、亲水景观、数字监管、全民爱水等七大类工程项目。其中,计划投资403.85亿元用于新建、扩建骨干污水厂处理厂,完善污水管网,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,对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实施提标改造,不断提升治污设施的污染减排效果。
  
  同时,为推动各地积极落实《计划》的各项目标和要求,我省将把《计划》中的主要目标、指标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,实行每年考核、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制度。严格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,对本计划执行不得力、措施不落实、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;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、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,一律先免职后查处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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